指腹為婚 四字成語 成語故事
【注音】zhǐfùwéihūn
【成語故事】東漢初年,將軍賈復跟隨劉秀南征北戰,一次在戰鬥中不幸負重傷,光武帝劉秀十分心痛與難過,得知賈復的妻子懷孕在身,便對她說:“如果生女兒,我兒子娶她,如果生兒子,我女兒嫁給他。”
【出處】汝等將來所生,皆我之自出,可指腹為親。 《魏書·王寶興傳》
【解釋】在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。
【用法】作謂語、定語;指家長包攬婚姻
【相近詞】青梅竹馬、兩小無猜
【成語舉例】彼時九王爺因娘娘又懷身孕,曾與駱老爺指腹為婚,倘生郡主,情願與駱公子再續前姻。 清·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五十六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