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不平則鳴 五字成語 成語故事
【拼音】wùbùpíngzémíng
【成語故事 】唐朝時期,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。韓愈十分同情,並在孟赴任時寫《送孟東野序》贈別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,草木之無聲,風撓之鳴;水之無聲,風盪之鳴。”
【典故】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。 唐·韓愈《送孟東野序》
【釋義】鳴:發出聲音,指有所抒發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。
【用法】作謂語、定語、分句;用於書面語
【相近詞】不平則鳴、不平而鳴
【成語舉例】怨不得芳官。自古說:物不平則鳴。 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五十八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