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 六字以上 成語故事
【拼音】zhīxǔzhōuguānfànghuǒ,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
【成語故事】北宋時期,州太守田登為人專制蠻橫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內百姓不許說任何一個與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則治罪。元宵節照慣例要放焰火點三天燈,出告示的官員只好寫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紛紛離開這個是非之地。
【出處】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,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 宋·陸遊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
【釋義】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【用法】作賓語、分句;指肆意妄為
【近義詞】肆意妄為
【示例】可是你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”。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,你就說不吉利。 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七十七回
【成語例句】
◎在政治上農民也是毫無權利的,俗話說得好,"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","衙門座北朝南開,有理沒錢別進來",都是描寫當時農民的無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