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台郭氏堅貞之情

天台郭氏堅貞之情

天台郭氏堅貞之情

郭氏天台人,嫁為某卒妻,殊有姿色。千夫長李某心慕焉。會卒遠戍,李日至卒家,百計調之,郭氏毅然不可犯。夫歸,具以白之。一日,李過卒家,卒憶前事,怒形於色,亟持刃出,而李已脫走,訴於縣。案議持刃殺本部官,罪當死。置之獄中,郭氏躬往餽食。閉戶業績紡,以資衣食。久之,有葉押獄者,尤有意於郭氏。乃顧視其卒,日飲食之,情若手足。卒感激入骨髓。忽傳有五府官來,蓋斬決罪囚者。葉報卒知,卒謂郭氏曰:“我死有日,此葉押獄未有妻,汝可嫁之。”

郭氏日:“汝以我色致死,我又能再適以求生乎!”既歸,持二幼兒痛泣而言曰:“汝父行且死,汝母死亦在旦夕,我兒無所倚,終必死於饑寒,今將賣汝以活性命。汝歸他人家,非若父母膝前,仍自嬌痴為也。”其子女頗聰慧,解母語意,抱母而號,引裾不肯釋手。遂攜二兒出,召人與之。行路亦為之墮淚。富室有憐之者,納其子女,贈錢三十緡。

郭氏以二之一具酒饌,攜至獄門,願與夫一再見,葉聽入。哽咽不能語,既而曰:“君擾葉押獄多矣,可用此少答之。又有錢若干,可收取自給。我去一富家執作,恐旬日不及見君也。”飲泣而別。走至仙人渡溪水中,危坐而死。是水極險惡,竟不為衝擊倒仆。人有見者,報之縣。往驗得實,皆驚異失色,為具棺斂葬之,表其墓曰“貞烈”。宣撫使廉得其事,原卒之情,釋之。富家遂還其子女,卒亦終身誓不再娶。

始以色采動人,累夫於死。卒能以節動人,脫夫子死。世之娶婦,每求美而不求賢,其自為亦拙矣。

長安大昌里人,有仇家欲報之而無道。劫其妻父,使要其女。父呼其女而告之。女計念:不聽,則殺父,不孝;聽之,則殺夫,不義。欲以身當之,應曰:“諾,夜在樓上,新沐頭,東首卧,則是矣。妾請開戶俟。”仇家至,斷頭持去,視之,乃其妻頭也。仇家痛焉,遂釋,不殺其夫。此女不忍其夫,寧自忍也。鄭雍姬之見偏矣哉。

來自:情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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