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鳥悲鐘鼓
海鳥悲鐘鼓
戰國·莊周《莊子 ·至樂》:“昔者海鳥止於魯郊,魯侯御(侍奉)而觴(勸飲)之於廟,奏九韶(古樂曲名)以為樂,具太牢(並用牛、羊、豬三牲)以為膳。鳥乃眩視而悲,不敢食一臠,不敢飲一杯,三日而死。此以己養養鳥也,非以鳥養養鳥也。”
以己養養鳥,即以養自己的方式來養鳥,以主觀代替客觀。海鳥害怕《九韶》之樂,太牢之膳,三日而死。
后因以“魯禽”、“海鳥悲鐘鼓”比喻身不由己,受到拘束,不堪於官宦生活。
唐·駱賓王《遠使海曲春夜多懷》詩:“未安胡蝶夢,遽切魯禽情。”
唐·李商隱《贈送前劉五經映三十四韻》:“海鳥悲鐘鼓,狙公畏服裳。”